"求表扬"离"荣誉索贿"有多远

近些年,有种另类的"做好事"一些社区干部为辖区居民办好事情后,或暗示居民往单位送锦旗、写感谢信,或指引其给媒体爆料"扩大影响"。

来论

据报道,近些年,有种另类的"做好事":一些社区干部为辖区居民办好事情后,或暗示居民往单位送锦旗、写感谢信,或指引其给媒体爆料"扩大影响"。

这不禁让人想起了电影《求求你表扬我》中的场景,剧中杨红旗来到报社要求在报纸上表扬自己,理由是他救下了一个险遭坏人强暴的女大学生。

不过,这种主动另类的"做好事"却引发了很大的争议。因为这种"索要表扬"的行为,放在社区干部身上,很容易就成了"荣誉索贿"。

因为社区干部承担着公共服务的职能,便民、利民本来就是他们的角色义务;本来就是社区干部的分内之事,却又想方设法地"求表扬"。一些在欲望的泥沼里无法自拔的社区干部,千方百计地往自己脸上"贴金"。

社会学者孙立平认为,将应该的提升为要褒奖的,将不应该的模糊为应该的,这样的"谬赏主义",可能会一步一步地逼退社会生活的底线--将"应该"拔高为需要受到褒扬,履行应当的责任与义务就被过度拔高。当普通的职务性行为被加以表扬,实际上也就将社区干部普通行为责任与义务的底线抽掉了。

" 求表扬"需要建立在居民自主、自愿的前提下,强人所难的"荣誉索贿",显然背离了这一原则。说轻一点是自欺欺人,说重一点是急功近利、渴望"走捷径"。只有让"欲望号街车"及时刹车,才能从根源上消除"荣誉索贿"。

杨朝清(大学教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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